放屁有罪


放屁有罪

公共場所可放屁否?馬拉威國會大辯論

中廣新聞網 2011/02/06

非洲國家「馬拉威」打算立法禁止在公共場所放屁,竟然還引起司法界大辯論;據香港太陽報報導,馬拉威國會已經把「是否可在公共場所放屁」的法案,列入辯論議程,這項法案指出,如果任何人影響到空氣品質,進而有損害公眾健康的可能,便應該被視為是「犯罪」,支持限制場所放屁的司法部長表示,人們如果想放屁,就應該去廁所,想放就放,讓不想聞臭氣的人該怎麼辦?

放屁有罪  from: http://chewy168.pixnet.net/blog/post/26790392

引用 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206/1/2lzck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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